丹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促进中心丹东市无线电固定监测站监测设备故障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28项目名称:丹东市无线电固定监测站监测设备故障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8345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8345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丹东市无线电监测站处于边境城市要不间断保障边境沿海经济圈、飞行航路、港口、高铁沿线无线电波的工作秩序,具有保密性、复杂性、繁重性、应急性。目前站内4台设备存在一定程度的故障急需修复。
1、故障原因
设备 |
型号 |
故障现象 |
维修标准 |
监测接收机 |
S3 |
1、现接收机扫描时布满杂散(假信号) 2、AC/DC电源模块故障 3、接收机模块故障 |
1、需进行功能检查、指标测试并达到出厂标准。 2、需进行清洁处理,电气安全检查、达到出厂标准 |
监测接收机 |
S3 |
1、接收机扫描时布满杂散 2、AC/DC电源模块故障 3、一个保险故障 4、接收机模块故障 |
1、需进行功能检查、指标测试并达到出厂标准。 2、需进行清洁处理,电气安全检查、达到出厂标准 |
监测接收机 |
S3 |
1、接收机无法通信 2、接收机模块故障 |
1、需进行功能检查、指标测试并达到出厂标准。 2、需进行清洁处理,电气安全检查、达到出厂标准 |
监测接收机 |
S3 |
1、接收机接收不到信号 2、接收机模块故障 |
1、需进行功能检查、指标测试并达到出厂标准。 2、需进行清洁处理,电气安全检查、达到出厂标准 |
2、服务要求
(1)投标人需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全程进行设备维修,达到修复标准后,供应商需提供具有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报告。
(2)投标人需在维修、运输方面保证设备的完好,如发生设备损坏、丢失等情况应按设备原价进行赔偿。
(3)项目验收后一年内,如发生除不可抗力因素(火灾、地震、海啸等)外再次发生同类故障,投标人需对本次故障进行免费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设备维修及安装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至 2024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