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水沐韶华项目二期儿童娱乐设施设计、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26

1、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水沐韶华项目二期儿童娱乐设施设计、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其进行竞争性磋商,选定成交人。

2、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水沐韶华项目二期儿童娱乐设施设计、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

(2)项目地点:淮安市水沐韶华小区;

(3)竞争性磋商内容:水沐韶华项目儿童娱乐设施深化设计、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所确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图纸深化,具体见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相关技术资料、国家、江苏省、淮安市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甲方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人民币494052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不进入评审。

6、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业绩:自2021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为35万元及以上的儿童娱乐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参加无需提供)

(4)供应商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今)在全国各地都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提供虚假材料而被政府部门处理或处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被政府部门处理或行业协会通报等问题,也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

③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磋商过程中未参与任何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行为;

④对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

⑤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⑥在磋商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

⑦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⑧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⑨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⑩自2022年4月1日以来不得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资格审查时由审查委员会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拒绝联合体参加磋商。

7、报名及竞磋时间:

(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请供应商于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 8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8月5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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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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