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汾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基础防渗施工标砂石采购招标公告

2024-07-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基础防渗施工标砂石采购,招标人为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汾河水库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杜交曲镇下石家庄村北约 1km 的汾河干流上,下距太原市 83km,水库总库容 7.33 亿 m³,兴利库容 2.64 亿 m³,是一座以防洪、灌溉、工业和城市供水为主,兼顾发电和养鱼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目前汾河水库经安全鉴定为三类坝,存在左副坝坝基渗漏和渗透变形。为确保汾河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的各项效益,决定对汾河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本工程施工内容为:左副坝、主坝右坝段坝基防渗、坝基帷幕灌浆、施工平台填筑、预埋测斜管。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主要内容:为汾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基础防渗施工标所需块石、水洗砂、碎石进行采购。

2.3 质量要求: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4 供货期:拟定于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具体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2.5 供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汾河水库(具体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产品的经营资格与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

3.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流动资金100万以上。

3.4 投标人近五年内类似合同金额累计达到伍佰万元,需提供2019年8月至2024年8月同类材料供货合同。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相关网站截图)。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9日17时30分至2024年8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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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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