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建行江苏省分行关于收银台AI智能识别电子秤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4-07-29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分行现公开征集收银台AI智能识别电子秤采购项目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8月5日17:00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成立时间在3年(含)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净利润连续亏损的不得准入。(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托利多电子秤(含MIS接口)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材料。(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4个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同。

(2)双方法人谈判代表或财务人员存在重合。

(3)双方实际办公地址相同。

(4)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5)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6)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等利益关系。

7.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提供承诺函)

8.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提供承诺函)

9.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0.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中标后不得分包和转包。

四、报名所需材料

1.《采购参与意向反馈函》(附件2)签字盖章扫描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1、2022、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托利多电子秤(含MIS接口)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6.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附件3)。

7.将上述材料打包后,根据系统提示通过附件上传,所有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无论报名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还。

8.请认真核对各项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失材料,视作未达到入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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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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