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24年赣州市宁都县行业监控设备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291.1 采购内容:监控设备及安装,相关施工。
1.2 项目规模:预算金额724.9134万元(含税)。
1.3 交货及实施地点:江西省赣州市。
1.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中标人。
1.5 分包范围:本项目供货部分不允许分包,安装施工部分可分包,投标人只能选择1家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1.6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9个月或实际履约金额达到合同金额的100%时止。
1.7 交付期:本项目签订合同后,35天内完成本项目建设并交付使用。(以实际承诺为准)。
1.8 合同签订:中标人将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签订合同。
1.9 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1.10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上限单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资质要求如下:
A.如果投标人选择不分包,则须同时具备(1)、(2)、(3)、(4)资质:
(1)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下列资质之一:
a、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国家能源局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c、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装、修、试均须达到);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下列资质之一:
a、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B.如投标人选择分包,则应承诺分包单位满足以上资质要求且提供承诺函。
2.3三类人员要求:
A.如果投标人选择不分包,则应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以上人员至少1人具备初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B.如投标人选择分包,则应承诺分包单位的三类人员满足以上要求并提供承诺函。
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制造商,投标人须出具制造商承诺函;若为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产品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投标(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高空瞭望摄像机(双目球机、双目云台))。
2.5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7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7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9日17时00分至2024年08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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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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