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防盗报警系统安装、维修和联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29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防盗报警系统安装、维修和联网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GD2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招标内容:东莞市分行所有办公营业场所及离行自助银行110防盗报警系统工程、维修和联网服务。

1.5服务期限:如合同签署日早于2024年9月28日,则合同期自2024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27日;如合同签署日等于或晚于2024年9月28日,合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6中标人数量:1~2名。

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相关内容。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唯一的投标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自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上述情况,所有相关投标人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2.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7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②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③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8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9投标人必须领取招标文件。

2.10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中国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招标人登录中国建设银行行内龙集采系统中投标人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2.11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在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过往同类项目中,未被列入招标方禁入名单/黑名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3具备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为准)防盗报警系统安装项目合作案例。(须提供加盖双方公章的合同或协议关键页扫描件)

3.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起至2024年8月5日17:00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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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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