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开封市分公司市、县(区)邮件处理中心工业电扇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29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开封市分公司市、县(区)邮件处理中心工业电扇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内容:开封市、县区邮件处理中心工业电扇采购。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4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单位,投标单位须为生产型企业;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4.投标人须提供一份2021年1月1日至今订单总额超过50万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单位负责本项目施工人员必须属于自有员工且缴纳社保保险及具有相关工作资格证书(登高证.电工证);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7.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8.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1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年7月29日上午9:00分—2024年8月5日17:00分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

5.1递交及开标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2024年8月19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2024年8月19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