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黑龙江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新昊热电有限公司2024-2026年吊车装卸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7-29

1.项目名称:黑龙江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新昊热电有限公司2024-2026年吊车装卸服务项目。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黑龙江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新昊热电有限公司。

2.2 招标范围:黑龙江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新昊热电有限公司2024-2026年吊车装卸服务,具体类型如下:

2.2.1 25吨吊机吊装作业;

2.2.2 50吨吊机吊装作业;

2.2.3 70吨吊机吊装作业。

2.3 服务提供方式(以下招标方简称甲方,投标方简称乙方):

2.3.1 概况:以承租的方式租用25吨-70吨吊车,用于物资设备吊装;

2.3.2 方式:乙方提供吊车、指挥人员、摘挂钩人员及其他所有工具。

2.4 安全方面及运维:

2.4.1 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2.4.2 乙方对发生安全事故承担现场施救和紧急处理能力,并承担相关责任;

2.4.3 乙方职工的工伤、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乙方职工在卸货时,应自行负责人员安全,若出现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2.4.4 在甲方提前通知情况下,乙方派吊装业务熟练工及挂钩人员,按时到达现场,指定吊装,吊装司机必须持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证及法规要求的其他证件;

2.4.5 乙方加强对吊车司机及挂钩人员的安全、法制、保密的教育,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安全记录及设备运转保养记录;

2.4.6 吊装作业时,吊车的强度及安全性能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吊装事故与安全事故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4.7 乙方吊装作业时要服从现场甲方指定人员的统一安排并将物资摆放到位,由于乙方技术水平造成对被吊物损坏,需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2.4.8 70吨及以下吊车如属整个台班吊装,吊机必须在甲方内,不得私自外出吊装,如私自外出延误吊装则倒扣300元/小时;

2.4.9 吊装作业前必须办理甲方相应的工作申请单,吊装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作业;

2.4.10 乙方车辆必须经过国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2.4.11 乙方必须购买吊车车辆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吊装货物、运输车辆、人)。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3 具备强有力的资源整合能力、抗风险能力和保障长期吊装的能力。

3.4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不得在我公司有不良记录。

3.5 所提供的吊车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良好,证件齐全(包括保险、年检等文件)。

3.6 起重指挥资质要求:具有特种设备作业证。

3.7 近三年内具有承担同类或类似工程的业绩。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挂靠,不得分包、转包。

4.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3日下午17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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