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南校区6、7号楼楼面防水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301.磋商文件编号:LHT
2.磋商内容:学校南校区6号楼维修面积约640㎡,新做女儿墙166㎡,外墙窗户漏水点维修。7号家属楼维修面积约860㎡,新做女儿墙防水240㎡。(具体工程内容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3.预算金额:25.18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壹仟捌佰元整)。
4.最高限价:24.954934万元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所报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工期:2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
(2)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本项目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公告期:五个工作日。
四、磋商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时间:自2024年07月31日起至2024年08月0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止均可获取。
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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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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