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改扩建工程南塘枢纽主线下穿乐清湾线涉铁工程设计(含工可研究)项目项目公告
2024-07-30本招标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改扩建工程南塘枢纽主线下穿乐清湾线涉铁工程设计(含工可研究)项目已批复,项目业主为温州交发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铁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2.2.1工可阶段: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必需的所有专题),为项目实施提供可靠依据。最终成果形式是提交符合国家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保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2.2 勘察设计阶段: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批所需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和后续服务等各阶段所必需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技术交底,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报批、评审、图纸审查,组织和检查派驻现场设计代表配合施工,参加项目验收、保质期的服务等)。
2.3 服务期:取得可研正式批复后30个日历天提交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取得施工图审查纪要后20个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正稿,提交纸质版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工程数量汇总表),同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PDF 格式电子版。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CATION_BIDDER">(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资质或组成联合体: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证书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承接过同类(上跨铁路或下穿铁路)建设项目(含可行性研究、施工设计)②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事宜。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同类(上跨铁路或下穿铁路)建设项目(含可行性研究和施工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和可研批复文件】。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铁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独立完成过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承接过同类(上跨铁路或下穿铁路)建设项目(含可行性研究和施工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和可研批复文件】。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7)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8)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7-31至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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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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