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2026年临沧市烟草公司展示宣传栏制作服务项目(2024年)招标公告

2024-07-30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4-2026年临沧市烟草公司展示宣传栏制作服务项目(2024年)

2.2服务内容:完成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展板、喷绘制作安装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展示宣传栏制作服务项目内容数量为招标人年度展示宣传栏需求,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并据实结算;

2.展示宣传栏制作服务项目须投标人提供安装服务,安装地点为招标人本部及其下属分公司及其各烟站点,具体安装地点由招标人指定,各投标人请结合项目情况,认真分析成本进行报价;

3.展示宣传栏制作服务项目可能分多批次制作,具体以招标人及其需求单位通知为准;

4.制作素材由需求单位另行提供,服务方负责排版设计、制作安装,设计方案得到需求单位确认后方可制作,否则服务方必须给予调整,直至满意为止。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2.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临沧市公司及下属各个县公司及烟站。

2.5服务时限:服务时限三年(2024年-2026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一年一评价,价格一年一确定,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由招标人另行采购确定供应商。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5、2026年度对本项目的需求,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招标人若因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不承担任何责任。

2.6质量要求:供货方所交付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所述的标准。供货方应按采购文件约定的货物性能、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如在采购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需求方需要的特定标准履行。

2.7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024年约79.03542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除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外还需就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

3.2投标人信誉:

(1)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2021年7月1日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承诺书)。

(2)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7月1日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对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和行贿人实施严格的禁入措施;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及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或在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上一年度未被评为不合格投标人(以其下发的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名录及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准);投标人近3年无合同违约,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禁止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市场行为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3.3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件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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