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石化公司炼油三部-降解剂、复合抗氧剂(代储代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30本招标项目炼油三部-降解剂、复合抗氧剂(代储代销)采购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化工原材料费用,出资比例为100%,承办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对炼油三部-降解剂、复合抗氧剂(代储代销)项目采购。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物资为呼石化炼油三部-降解剂、复合抗氧剂。预计年用量降解剂260吨,复合抗氧剂70吨。实际发货数量以订单为准,发货数量及时间由招标人(呼石化)根据生产需要通知。
2.3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金桥开发区金河镇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库房。
2.4供货期:分批送货,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内。
2.5合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资质条件:①如为国内产品,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投标人需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对于投标产品为控股公司生产的,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以上,并提供证明文件;对于投标产品为分公司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同一集团公司内,生产、销售分别由不同公司负责的,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②如为进口产品,则在国内注册的投标人需是投标产品的代理商,且提供原厂家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有效独家授权资质证明。③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核查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库内供应商,且供应商状态为正常。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8位码为:13020925状态均为“正常”。状态以开标当日电子采购系统2.0供应商状态及产品状态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资源库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3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在石油石化行业供货合同的聚丙烯装置降解剂和复合抗氧剂供货业绩;注:提供相应的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发票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附网站查询截图,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详见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统计表)。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4.5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3.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6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按套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