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尾气回收设备吸附+脱附尾气5500m3/h非甲烷总烃浓度招标公告
2024-07-30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巴陵石化尾气回收设备吸附+脱附 尾气 5500m3/h 非甲烷总烃浓度<50mg/m3 颗粒物≤15mg/m3 , 招标人为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尾气回收设备吸附+脱附 尾气 5500m3/h 非甲烷总烃浓度<50mg/m3 颗粒物≤15mg/m3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尾气回收设备吸附+脱附 尾气 5500m3/h 非甲烷总烃浓度<50mg/m3 颗粒物≤15mg/m3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卖方应具有有机废气处理项目的设计(或委托设计)、制造经验,具有系统集成及技术支持的能力,自2020年6月至今至少有1套及以上设备供货业绩,VOCs吸附+脱附处理技术成套设备处理能力不低于6000m³/h且满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50mg/m³。且需提供满足采用“活性炭吸附+低氮热脱附回收(TDRLN)”工艺技术、业绩需求等及用户在2020-2024年度连续运行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每月尾气浓度监测数据台账/月报表作为证明(由用户签字并加盖用户单位的印章,提供签字人联系方式,可提供石化系统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辅助证明)。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专用吸附剂对乙烯、丙烯等小分子烯烃吸附性能好,主要指标应满足:粒径2-3mm,四氯化碳吸附率大于80%,堆积密度>350 kg/m³,灰份<14%,碘值>1100mg/g,改性组分具有防止烯烃聚合的特性,提供产品检测报告。 承诺专用吸附剂、活性炭、球形填料使用寿命>3 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7月30日16时0分 至 2024年8月4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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