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安市烟草公司永新分公司停车棚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30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名称:吉安市烟草公司永新分公司停车棚维修改造项目;

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建设地点:江西省烟草公司吉安市公司;

4、招标控制价:186548.16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工期要求:45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须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须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单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含开标当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在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其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或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黑名单”(提供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招标人就本次招标所聘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分支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公开招标活动(提供相关承诺函原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10、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1、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拟派[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不含开标当月) 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和资料员有效的职业培训合格证,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外埠来赣投标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开标时提供企业公示、人员公示(两项)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提供承诺函原件)

16、投标人(投标人、中标人、成交投标人、乙方)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招标人、采购人、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以督促投标人依法配合相关调查。(提供承诺函原件)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4日每天上午 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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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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