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兵团“十四五”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第七师124团高双灌区项目(用水测量、信息化和管理设施)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4-07-30
一、招标条件: 本兵团“十四五”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第七师124团高双灌区项目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水利局 以师市水发〔2024〕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124团 3.工程规模:改建高泉干渠、双河干渠、老双河干渠、枯沟水库放水渠、双河水库放水渠、高干三分支渠、高干青年连支渠、双河西干渠、六支渠等9条渠道,改建长度共计63.48km(其中渠32.64km,支渠30.84km);配套建筑物111座,其中新建配套建筑物(沉砂池)2座,改造建筑物109座(沉砂池1座,水闸56座,农桥40座,桥下函8座,渡槽4座),建设用水量测测站52个,其中雷达流量计测站6个,一体化雷达水位计测站46个;建设闸门自动控制和视频监控46处,配套信息化管理所需硬件设备,将水情测站数据、闸门自动控制和视频监控数据的存储与调取融入奎屯灌区智慧管理平台;输电线路11.5km。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7004006240655001002 兵团“十四五”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第七师124团高双灌区项目(用水测量、信息化和管理设施)二标段 10KV 输电线路 11.5km。 6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二)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工程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安装、维修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件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类似业绩且无不良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信誉要求:近三年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7月31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8月05日 2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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