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融通华山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4-07-31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南京融通华山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南京融通华山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物业服务项目采购

物业服务项目采购

1

项目服务期为:自服务合同签署之日起两年。

服务地点位于:南京市。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

其他:(1)招标范围:采购内容为区域内卫生保洁、安保服务、停车收费服务、家属区绿化服务,除建筑垃圾以外的所有垃圾、下水道疏通、房屋维修等服务(详见采购内容)详细内容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2)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1名。
(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420万。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非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投标人成立之日不得晚于公告发布日期;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人员要求:拟投物业主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持证上岗证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管理人员(保安队长)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如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其他用工人员,经招标人许可,且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原有人员资质,提供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物业管理履行合同额200万以上的类似服务业绩;
(6)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7)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行为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4-07-31 17:00:00起至2024-08-10 17:00:00止(北京时间)

4.2交纳标书费

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标书费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8-21 09:3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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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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