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虚拟演播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31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虚拟演播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2101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支队新媒体宣传工作,全面落实总队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宣传工作“两意见一规则”的通知》(苏消【2019 】 235号)和总队新闻宣传处对支队全媒体中心建设运维检查情况的相关要求,规范支队全媒体中心建设,推动完善支队全媒体中心虚拟演播室升级改造工作,拟开展支队全媒体中心虚拟演播室设备采购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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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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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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