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智能充电机器人采购公告

2024-07-3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9:00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智能充电机器人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智能充电机器人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 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人目前已投运104.5对服务区充电站838个充电车位。重大节假日期间,服务区充电需求多,充电站运行负荷大。为缓解重大节假日充电压力,需采购2台智能充电机器人(配置标准见采购需求),配置在长常北线高速公路长沙西服务区试点运营。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标的名称

上限价

(元)

服务内容

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智能充电机器人采购项目

560000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交付2台智能充电机器人、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资料等(配置标准见采购需求);

2.交付当天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和使用操作培训;

3.依据采购人要求涂装LOGO。

2.2 供货期限:  25天(从采购人下达订单之日起至现场签收日期)。

2.3 服务地点: 湖南省境内。

2.4 质保期:本次采购的设备质保期不低于1年,设备内电池配件的质保期不低于5年。设备须为全新原厂原装正品。质保期内,如响应设备硬件配备或软件升级,供货商须免费对响应设备进行硬件或软件升级。

2.5 质量要求:响应人保证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产品质量、规格、技术参数和性能达到行业标准和响应人企业标准并满足采购要求。

2.6 兼容性要求:为保证充电站其他设备和系统稳定运行,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要求,在交付前须进行兼容性测试、适用性测试、技术基础检测等测试。若出现不兼容、不匹配等情形,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或拒绝接收设备,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由响应人承担。

2.7质量保证期内,若采购人指定供应商设备接入第三方或采购人自建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限两次以内),供应商需提供必要的配合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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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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