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新建变电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3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001):变电站本体工程
第二标段(002):输电线路工程
(2)第一标段(001):变电站本体工程
1.建设地址: 海石湾煤矿洗煤厂院内、甘肃窑街固废物利用热电有限公司主控室。
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1工程规模:
为满足窑煤集团海石湾煤矿新建洗煤厂、提升通风系统改造、三采区开采配套设备、科贝德公司煤层气开发利用项目等新增负荷用电需求,新建35kV变电所、线路及其附属设施。
(1)在海石湾煤矿洗煤厂内新建35kV变电所一座,所内设有两台31500kVA变压器,电压等级35/6kV,变电所内配置35kV进、出线6回(其中:进线2回、变压器出线2回、预留光伏发电接入2回),并预留2回备用间隔位置;配置6kV出线28回(其中:工作出线22回、保安电源2回、备用出线4回),并预留2回备用间隔位置,并配套附属设施。
(2)站端通信系统建设:根据调度自动化系统功能要求及调度管理方式配套站段光纤通信系统,将本站的远动信息送往兰州供电公司地调及省调。
(3)热电公司集控站建设:新建35kV变电所按照无人值班变电站设计,在热电公司厂内主控室设远控站,将电力监控、五防、视频监控、智能辅控等上传至热电公司,对新建海石湾变电所进行远程监控,实现“五遥”功能。
(4)将消防系统、水暖系统接入洗煤厂系统。
2.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和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含土建施工、设备、材料、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培训、手续办理、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PC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工程涉及的相关手续。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2.1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要求报价。本工程设备采购招标范围包含:本工程的所有设备采购、安装服务(含试验、调试及系统试运转等)、设备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车等,应用于本工程的所有项目的采购等工作。
2.2变电站土建和安装施工: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图纸和清单范围内所有建筑的施工。
2.3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工程验收,包括工程建设中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进行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环保、水保、工程消防、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工程档案等各阶段的验收工作,配合审计、配合财务竣工决算、工程竣工、质监验收,负责并网调试,并经国网兰州电力公司验收通过。
2.3.1 投标人需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办理保护定值计算、涉网试验、电网公司并网验收,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配合电网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等保测评、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评估、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监督检验报告,并提供相应资料。
2.3.2 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
2.3.3 配合项目防雷、消防、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档案等最终备案及专项验收等工作。
2.3.4 投标文件中提供初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投标人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完善施工图设计的相关资料,并积极协助甲方与设计单位对接设计相关业务。
2.3.5 施工严格以审核后施工图进行施工。
2.3.6 投标人需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调试、验收、出具调试和验收报告。
注:详细招标范围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4项目工期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竣工资料达到招标人数字化交付要求。通过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和供电公司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取得检验报告。
2.6安全等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无人员伤亡事故,无机械设备及火灾爆炸事故。无劳动纠纷等事件。
2.7环保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环保的要求。
2.8缺陷责任期:自竣工之日起计算2年
(3)第二标段(002):输电线路工程
1.建设地址: 海石湾煤矿洗煤厂院内、新架设35KV6KV线路、光缆走廊、35kV海石湾变电所、110kV红古变电所及甘肃窑街固废物利用热电有限公司主控室。
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1工程规模:
为满足窑煤集团海石湾煤矿新建洗煤厂、提升通风系统改造、三采区开采配套设备、科贝德公司煤层气开发利用项目等新增负荷用电需求,新建35kV变电所、线路及其附属设施。
(1)从兰州供电公司110kV红古变电所架设2回35kV线路至新建35kV变电所,新建的两回线路不同塔,(其中一回线路全长约11.64km,其中架空线路长约9km,电缆线路长约2.64km,包含电缆井、电缆隧道,穿越国道、高速公路、谷丰渠等建筑工程;二回线路全长约11.74km,其中架空线路长约9.1km,电缆线路长约2.64km,包含电缆井、电缆隧道,穿越国道、高速公路、谷丰渠等建筑工程)。随新建的 35kV双回线路,从红古110kV 变电站到新建 35kV 变电所架设 1 根OPGW(24 芯)光缆。并配套附属设施。
(2)对110kV红古变电站35KV 2回出线间隔、门架、建筑基础、保护及站内配套设施进行改造以满足供电要求;根据调度自动化系统功能要求及调度管理方式配套站段光纤通信系统,将本站的远动信息送往兰州供电公司地调、省调。
(3)新建35kV变电所按照无人值班变电站设计,从新建 35kV 变电所至热电公司主控室架设一根24芯ADSS光缆,长度约17.9km。
(4)6kV保安电源:利用现有35kV海石湾变电所至洗煤厂两回6kV电源线路作为新建35kV海矿变电所保安电源,对其进行改建和接入。对35kV海石湾变电所2台开关柜和远动进行改造,同时扩容更新35kV海石湾变电所监控系统。
2.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和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含土建施工、设备、材料、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培训、手续办理、系统接入、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PC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办理工程涉及的相关手续。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2.1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要求报价。本工程设备采购招标范围包含:本工程的所有设备采购、安装服务(含试验、调试及系统试运转等)、设备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车等,应用于本工程的所有项目的采购等工作。
2.2变电站土建和安装施工: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图纸和清单范围内所有建筑的施工。
2.3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工程验收,包括线路路径、工程建设中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进行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环保、水保、工程消防、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工程档案等各阶段的验收工作,配合审计、配合财务竣工决算、工程竣工、质监验收,负责系统接入、并网调试,并经国网兰州电力公司验收通过。
2.3.1 投标人需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办理涉网试验、电网公司并网验收,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配合电网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监督检验报告,并提供相应资料。
2.3.2 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
2.3.3 配合项目防雷、消防、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档案等最终备案及专项验收等工作。
2.3.4 投标文件中提供初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投标人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完善施工图设计的相关资料,并积极协助甲方与设计单位对接设计相关业务。
2.3.5 施工严格以审核后施工图进行施工。架空线路杆塔之间线路不能有接头。
2.3.6 投标人需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调试、验收、出具调试和验收报告。
2.3.7负责与国网兰州供电公司对接办理项目用电、系统接入及带电验收相关手续办理事宜。
2.3.8投标人须负责青苗和经济作物补偿、土地征用(建设场地征用、临时道路建设、林木补偿、施工场地租、输电线路跨越)、穿越谷丰渠、G109国道、跨越石油天然气管道、京藏高速等手续和费用,并提供征地手续,杆塔及线路土地证证明。
注:详细招标范围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4项目工期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竣工资料达到招标人数字化交付要求。通过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和供电公司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取得检验报告。
2.6安全等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无人员伤亡事故,无机械设备及火灾爆炸事故。无劳动纠纷等事件。
2.7环保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环保的要求。
2.8缺陷责任期:自竣工之日起计算2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001)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能源局部门颁发合格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证书,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且不得为同一人;负责本项目的造价员具有安装专业二级造价师资格。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并提供 2024年 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可更换;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且不低于同等规模的变电站本体工程施工业绩 (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足一年或无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以投标截止日前七天内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母子公司之间业绩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说明:
8.1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甘建服〔2023〕228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如其他省市有资质证书延期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有关要求执行。
9.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造假,直接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2)第二标段(002)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能源局部门颁发合格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证书,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且不得为同一人;负责本项目的造价员具有安装专业二级造价师资格。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并提供 2024年 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可更换;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且不低于同等规模的输电线路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足一年或无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以投标截止日前七天内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母子公司之间业绩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说明:
8.1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甘建服〔2023〕228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如其他省市有资质证书延期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有关要求执行。
9.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造假,直接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31日18:00时至2024年08月05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