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跨境电商保税仓储功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311.招标编号:Y(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珲春跨境电商保税仓储功能提升项目
3.采购内容:珲春保税物流分拨中心仓内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完善仓储货架、分拣机等设备,进一步提升仓储备货体量,增强分拣打包发货效率,推动跨境电商产业提质增效。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4.最高限价:580万元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7.质量标准:符合行业相关及采购人要求质量合格标准;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9月6日前完成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
9.质保期:18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及安装能力,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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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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