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平面钢模板、现浇梁钢模板、墩柱钢模板、预埋加工件、成套成套挂篮杆件)物资年度选商采购公告

2024-07-31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公司概况: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三级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8亿元,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施工劳务资质,房地产开发四级资质,测绘乙级资质。

公司成立于2005年,下辖铁路、公路、房建、市政、轨道交通等各类工程项目100余个,主要分布在华东、华北、西南、华南、华中区域,年施工生产能力达120亿元以上,连续数年进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公司总产值20强”。

1.2采购范围:

平面钢模板、现浇梁钢模板、墩柱钢模板、预埋加工件、成套成套挂篮杆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采购一包一投。

1.3采购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1.4采购流程:本次年度选商为服务于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建或新开工项目,投标人报价开标后,评审委员会依采购文件资质要求和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经评审有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出具推荐入围名单公示,公示结束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在推荐入围名单中选择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并签订年度选商协议。评审通过不代表对响应文件存在问题的认可,后续环节发现存在问题仍可追溯,必要时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取消入围资格。年度选商协议有效期内,包件所属区域内各项目所需物资,可基于年度选商协议与本次入围的供应商直接签订供应合同实施采购或组织询价、竞争性谈判报价、优化设计综合成本最低等方式择优选择入围单位签订供应合同。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营业范围/许可和认证/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供货业绩/履约信用/其他要求)如下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经营许可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等,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采购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等国家法定要求的资质证件;(代理商须提供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经营授权书、代理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采购物资);

(3)生产能力:采购物资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品牌须具备拟供应产品年需求量5倍以上产品生产能力;具有与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供应方可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报价人须提供供应商2020-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1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供应商拟提供采购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6)供货业绩:须提供近三年在铁路、公路等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和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供应商为近一年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采购物资生产商或其直属销售公司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供应商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一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2.3本次采购专项资格要求:

(一)钢模板供应商资格要求(平面钢模板、现浇梁钢模板、墩柱钢模板):

(1)供应商能够出具专业受力计算书及设计图纸,且以上两份文件须加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签章,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区域内及区域周边具备专业资质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

(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年产1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二)成套挂篮杆件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挂篮设计及加工生产资质,能够出具完整齐全的受力计算书及设计图纸并加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签章,响应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1年1月至今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响应产品(或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两份。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相应资料;

(2)供货业绩要求:产品制造商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2份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资料,并附供货合同扫描件,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代理商可使用授权生产厂商提供的不少于2份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资料,并附供货合同扫描件,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公告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5日;

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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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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