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康学院制药工程专业工程实训室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31
项目名称:制药工程专业工程实训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制药工程专业工程实训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制药工程专业工程实训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信用服务”查询栏目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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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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