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罗源炼铁厂烧结混合机智能混流装置及梭式布料器除尘装置供货招标公告
2024-07-3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包含设计与设备供货,项目范围包括整个炼铁厂烧结混合机及梭式布料器蒸汽含尘冶理项目的设计、主体设备智能混流装置和梭式布料器除尘装置供货、指导安装、调试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2.2 供货期&考核:
2.2.1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系统初步设计,30天内提供全套施工设计图纸,60天内所有设备到货。
2.2.2 考核: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纸交付或设备到货逾期,每延期一天,对投标人按照3000元进行累计考核,逾期违约金上限为合同总价为5%。
2.3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00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控制价,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冶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备一项混流型干法除尘器项目应用的成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复印件或完工证明材料为准。业绩的相关参数可提供技术附件或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相应的指标参数以供认定,若无法认定将视为无效业绩。完工证明指业主出具的投产正常盖章的证明,业绩证明材料需能体现混流型干法除尘。)(所有材料应字迹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工程中所实施的技术、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业秘密,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或者签约经销商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国家强制性要求须要资质证、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资质证或许可证复印件。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代理商在本项目同时报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禁止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法人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发售),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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