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热水洗浴设备投资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31
项目名称:天津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热水洗浴设备投资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涉及学生公寓热水洗浴设备投资建设,公寓内淋浴间装修,采用BOT模式,学校只提供场地、水源、电源,不再作任何投资。全部项目内容由成交供应商投资建设,同时承担合同期内运维服务工作,并依据合同承担风险和享有收益。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所投入设备、设施及项目经营管理权归成交供应商所有,服务期限满后成交供应商所投入设备、设施及项目经营管理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妥善维护好校方所属资产、设备以及自身投入的设施设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 提交2024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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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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