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供电系统1500V直流开关柜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1-2026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15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 工程规模: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起自4号线一期工程终点站博览中心站,均采用地下方式敷设,全线设站6座。全线无新建场段与主变电所,利用既有无锡地铁线网控制中心。本工程采用6B车辆,最大运行速度80km/h。初、近、远期均为6辆编组,远期高峰小时最大行车密度为27对/小时。4号线二期工程采用集中供电方式,110/35kV两级电压制式,利用既有3号线无锡新区主变电所进行供电。直流牵引供电系统采用DC1500V接触轨下部授流方式,全线设置4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2座降压变电所。 工期:822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764.0万元 招标范围: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供电系统1500V直流开关柜和钢轨电位限制装置及配套设备供货、调试、质保等工作。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证书有效(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直流开关柜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 财务要求:2023至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9年8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1项合同额不低于430万元直流开关柜和钢轨电位限制装置已完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须提供与合同协议书项目对应的验收报告或者业主证明文件(须由合同签署单位出具)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应明确反映项目验收时间;③业绩时间以提供的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所载的验收时间为准。)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须出具相应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1日9:00时至2024年08月06日23:59时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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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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