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2027年文峰院区污水处理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8-0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年/24万元;最高磋商限价:3年/24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文峰院区污水处理需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污水排放进行检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
5.2服务地点:广西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文峰院区;
5.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4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3年。在满足正常监测工作条件的情况下,供应商进场开始监测,在现场监测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完成监测报告,若因采购人提供的监测现场不符合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或者采购人工作人员不能协助供应商取得必要的相关资料,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地震、大规模疫情等)及不可预见因素,则完成监测报告时间相应顺延;
5.5服务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结合生态环境部HJ1105-2020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的要求,达到2020年起规定的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污水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和最低监测频次。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签订时间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在履约过程中考核合格后,第二、第三年签订时间为上一年合同期限最后30日内完成签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以及从事污水处理检测的相关经验和能力;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上述信用信息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进行查询;
3.8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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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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