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2024年开发区WH楼宇智能化系统施工总承包项目比选公告

2024-08-01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2024年开发区WH楼宇智能化系统施工总承包项目、CT20240801026。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2024年开发区WH楼宇智能化系统施工总承包(万泰金沙汇2#楼、黄渤海园区)项目。采购内容包含管理协调,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开通,线缆的布放及调测,以及相关业务完工后的优化及测试,相关业务发展的协调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段一:              ;标段二: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各分项不含税单价限价。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施工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具体以甲方指定为准。

2.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2.5 工期要求:按单个项目规定工期完成开通、交付。

2.6项目预算:不含税预算28.56万元,其中施工费8.56万元(含安全生产费0.17万元),设备费20万元,含税预算31.93万元,施工税率按照9%测算,设备税率按13%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参选人填报的增值税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2.7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5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 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或查询截图进行补充说明。

3.6人员要求:

参选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4)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任一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此处人员与本项(1)或(2)或(3)中的人员一致。

注:

①参选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相应证书扫描件和2024年3月(含)至应答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费单位须为参选人或其分支机构,如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7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10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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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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