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旭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旧换新存量房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4-08-011.项目名称:扬州九旭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旧换新存量房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X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5.成交供应商数量:确定三名入围的供应商。
6.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00元/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50套存量房换购服务结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注:(1)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等,投标文件中第5、6、7项中证明材料等须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
(2)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磋商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经相关部门备案的房地产评估资格或资产评估资格(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地产评估师或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承诺书(原件)
注:供应商如以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参与磋商,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行业规范。总公司若委托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前来参加磋商的,总公司和其他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等不得同时参加磋商,否则均为无效响应;每个总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前来参加磋商,否则均视为无效响应。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应与文书或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材料检测、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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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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