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某部开源互联网数据采集系统建设第四次招标公告

2024-08-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上海某部开源互联网数据采集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开源互联网数据采集系统建设项目

详见第六章

上海

合同签订后60日内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56万元。高于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凡参加军队各级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增加完成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的相关证明材料(注册成功截图)。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8月1日至8月12日,每日上午09:00至11: 30,下午13:30至16: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8月22日9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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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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