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崇州市公安局尿液检测板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4-08-02

受崇州市公安局委托,拟对崇州市公安局尿液检测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DXZ-2024-0801)进行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购人:崇州市公安局

1.2项目名称:崇州市公安局尿液检测板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1.4采购预算:160000元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详见第三章、第四章)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三、四章)。

8.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询价。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供应商不做为本次招标的禁入供应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处以相应的限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7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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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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