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映日路(平川路-临水路)北侧扩建10kV电力埋管工程征集公告
2024-08-02
受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映日路(平川路-临水路)北侧扩建10kV电力埋管工程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映日路(平川路-临水路)北侧扩建10kV电力埋管工程
1.2采购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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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项目预算:2741838.56元
1.5项目概况:映日路(平川路-临水路)北侧扩建10kV电力埋管工程秀峰变扩建配套路由工程,地点位于梅溪湖国际新城一期映日路,西起平川路,东至临水路,本项目为秀峰变扩建配套路由工程,路线全长343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10kⅤ电力埋管12孔+1、电力检查井8座,敷设方式为明开挖。
1.6采购范围:映日路(平川路-临水路)北侧扩建10kV电力埋管工程秀峰变扩建配套路由工程,地点位于梅溪湖国际新城一期映日路,西起平川路,东至临水路,本项目为秀峰变扩建配套路由工程,路线全长343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10kⅤ电力埋管12孔+1、电力检查井8座,敷设方式为明开挖。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
1.7工期: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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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①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间;
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附登记证明截图)。
(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供应商近三年(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37万元的电力埋管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
2.3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于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7日止,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报名;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8日09: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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