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铁岭分公司高速公路房屋不动产登记委托代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02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铁岭分公司高速公路房屋不动产登记委托代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铁岭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铁岭分公司完成高速公路房屋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事宜。负责完成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铁岭市管辖区域内3个高速公路线路所涉收费站、省界收费站、综合管理站、养护工区等13处房屋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
2.2招标范围
负责完成高速公路房屋不动产登记所涉房屋测绘、规划认证、质量验收、消防验收、地址核准等所有与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相关的工作。负责完成领取所涉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因特殊原因到期未办理结束,顺延6个月,至2025年6月30日止。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3.1.3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2)项目团队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名,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5其他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8月3日00时00分至2024年8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3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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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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