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4-2025年直流远供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02
1、招标范围

1.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2024-2025年直流远供设备,包括传统直流远供设备(400VDC)、高压直流远供设备(750VDC)、电力电缆等。具体要求及设备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1.1采购预算金额:预估含税金额:9973832.00元,不含税金额:8826400.00元,增值税税率:13%。具体如下:

1.1.2招标规模:本项目采购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4-2025年直流远供设备。

1.1.3交货期: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之日起20天内到货。

1.1.4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7个地市(具体交货地点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1.1.5质量及技术要求:合格并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为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以折扣形式进行报价,折扣同时适用于单价及总价,折扣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发票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出之日前的同类项目业绩(主合同产品为传统直流远供设备(400VDC)或高压直流远供设备(750VDC)销售类)。提供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注:普通(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下具体订单的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与盖章页),框架合同还须提供一份具体订单,每份合同(订单)下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须同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出日之前)。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无法识别的视为未提供。

2.4产品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未拆封的产品。(须提供有效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中标后该承诺作为合同附件)

2.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记录,提供相应的全部记录截图证明或“信用中国”网站完整的信用报告。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9年7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7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全国级/西藏自治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全国级/西藏自治区】本项目同产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严重负面行为”的。

(1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1:提供不存在以上条款情形的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其中第(6、7、8)条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查询截图。

注2: “单位行贿罪”、“合同诈骗罪”须提供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一天)的査询截图。截图内容须体现案由(“单位行贿罪”、“合同诈骗罪”)、时间范围(覆盖“2019年7月1日”),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7关联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须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仅接受制造商投标;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传统直流远供设备(400VDC)、高压直流远供设备(750VDC)),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以其中通过初步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以投标人业绩得分高的参加评审(其他投标人不再继续参加后续评审)。

2.10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8月3日9时00分至2024年8月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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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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