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进口商品展销中心工程装修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4-08-021.1 采购项目名称:雄安进口商品展销中心工程装修项目
1.2 采购人:雄安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雄安进口商品展销中心工程装修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容城县】的【雄安商服中心】内购物中心【B1】层【B002、B003、B004】号商铺,建筑面积为【855.5】平方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完成进口商品展销中心所有区域精装修施工。本次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并包含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最终招标范围以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
2.4 计划工期:自中标之日起 22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合同签订后进场做施工准备工作,各阶段性工程完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本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 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6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地区及采购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满足①、②两项要求:
①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且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②近3年(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作为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一个公共建筑类装饰装修施工工程且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或面积不少于500㎡的施工业绩。
注:本项目公共建筑指:《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中第2.0.3: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游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桥梁等),不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
温馨提示:请各供应商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若供应商所附证书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请各供应商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或违反采购人廉洁协议的情况;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项目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6)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与监理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与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7)为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18)为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前期设计或咨询成果对潜在供应商全部公开的除外);
(1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各供应商可以对 /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8月2日23时00分00秒至 2024 年8月9日09时2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9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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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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