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不锈钢器械柜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02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不锈钢器械柜等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GN2
1.3 资金来源:非财政性预算安排资金
1.4 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2. 招标范围
2.1 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 |
采购标的(产品)名称 |
预算单价(元) |
数量 |
1 |
不锈钢器械柜 |
5000.00 |
2年渠道 |
多功能治疗车 |
1975.00 |
||
抢救车 |
5000.00 |
||
输液椅(带输液架) |
1000.00 |
||
折叠轮椅 |
800.00 |
||
诊疗检查床 |
1500.00 |
||
治疗车 |
1500.00 |
||
转运床 |
5000.00 |
注: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招标产品的供货、包装运输(包括装卸至指定地点)、保险、安装(或组装)、检测、验收、培训、税金、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内容。
本项目为单标包,投标人须对上述招标产品列表中所有品目进行投标,不得缺漏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2年(采用1+1模式),采用考核方式,经院方考核合格,方可延续;合同期内,费用据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采购产品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
(1)对于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投标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有效的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2)进口产品代理商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即由产品注册证上的代理人出具)。国产产品代理商投标时,可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若成为中标(成交)人,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所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若未按时提供有效授权书(函),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
3.3 财务要求: / 。
3.4 业绩要求: /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 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17:00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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