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240V直流电源设备(2024-2026年)集中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4-08-02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240V直流电源设备(2024-2026年)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I11000

2.2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在两年内所需的240V直流电源设备。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系统类型

系统容量(A)

数量(套)

交货地点

1

240V直流电源设备

分立式

800

104

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

1200

254

3

1600

533

4

2000

52

5

2400

109

合计

1052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产品规格详见2.5条项目规模。

2.7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后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生产能力

3.1.3.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投标产品的自有生产场地。

本条所述的自有生产场地,指的是生产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属于申请人或与申请人具有股权等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3.1.3.2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投标产品的自有生产设备。

本条所述的自有生产设备,指的是生产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申请人或与申请人具有股权等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3.1.4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不少于10个(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售后服务团队。如申请人售后服务团队设置达不到前述数量要求,则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售后服务团队的设置。

3.1.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3.3.2申请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产品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3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中的关键技术指标。

3.3.4申请人240V(336V)直流电源设备的应用业绩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为中国电信240V直流电源(2022年)集中采购项目的中标人且在正常供货中的。或

(2)申请人240V(336V)直流电源设备2022年8月1日至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出前一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累计应用业绩总额不低于1400万元(含)人民币。

注:证明文件应为采购合同(如为框架协议,还须包含对应的采购订单)关键页及其对应的全部发票复印件(具体编制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2.2条),其中应用业绩日期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应用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仅计列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产品)为准。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日12时00分至2024年8月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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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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