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动力厂4#65MW煤气发电机组220t/h锅炉烟囱维修补强招标公告
2024-08-05本项目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4#65MW煤气发电机组220t/h锅炉烟囱维修补强。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4#65MW煤气发电机组220t/h锅炉烟囱维修补强,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拟建的项目位于厂三钢厂区内。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烟囱本体分为筒壁、隔热层、内衬三层,烟囱总高80米,为钢筋混凝土烟囱。完成烟囱标高52.500m~80.000m范围的筒壁加固、维修处理,需包含但不限于烟囱内外表面处理、裂缝灌浆及封闭、钢筋补强、钢筋阻锈、超强界面粘合、耐久性修补等一系列修复措施,并在加固补强后完成标高范围内的防腐处理;完成标高75.000m处平台及栏杆、烟囱顶部钢圆环及避雷针的除锈、防腐处理。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动力厂65MW发电站烟囱维修加固图》(设计号JG2023-015)及动力厂4#65MW煤气发电机组220t/h锅炉烟囱维修补强技术要求。
中标人负责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技术要求及现场技术交底资料范围内全部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供货、建筑安装施工,直到工程的交付正常使用、保修等总承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及招标附件。
2.4工期: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施工后45日历天。
由于投标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1000元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延误违约金按签约合同总价的5%封顶。
2.5质量要求:施工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具有一项不低于60米烟囱新建(或补强)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上能真实有效体现业绩各项指标要求以供认定,若无法认定将视为无效业绩。)
3.5投标人的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5 日至2024年8月9日,(节假日照常),(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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