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2022年市政道路雨污分流管网(东区)改造项目中央大道(振企路-高速公路出口)施工招标公告
2024-08-05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2022年市政道路雨污分流管网(东区)改造项目-中央大道(振企路-高速公路出口)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批准《中宁县2022年市政道路雨污分流管网(东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关于同意《中宁县2022年市政道路雨污分流管网(东区)改造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2022〕147 号及中宁发改审发【2024】97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D5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1525米,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33座,钢筋混凝土雨水沉泥井15座,提升泵站2座等设施。
2.2建设地点:中宁县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 月5日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8月 12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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