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港强一村11号楼智能水电表改造招标公告

2024-08-05
二、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强一村11号楼智能水电表改造项目【第三次】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100%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港强一村11号楼智能水电表改造项目【第三次】

2.招标范围:具体工程量以招标文件所附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标段划分:1个。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37.00万元

6.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7.安全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符合本次招标采购内容要求。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单位需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各1名,其中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的简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2024年5月、6月、7月连续三个月);

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直接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4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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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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