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广州研究院氮化镓、碳化硅半导体器件及模块的封装测试技术平台设备采购(一)二次招标公告

2024-08-05
一、项目名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广州研究院氮化镓、碳化硅半导体器件及模块的封装测试技术平台设备采购(一)(二次)

二、项目编号:1210

三、招标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广州研究院

四、招标内容、预算金额和主要技术参数:

1、招标内容及预算: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单位)

预算金额

是否含税

是否允许进口

1

软焊料贴片机

1台

人民币50万元

含税

2

热压贴片机

1台

人民币155万元

不含税

3

银膏印刷机

1台

人民币47万元

不含税

合计

人民币252万元

2、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五、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10、投标人已登记并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11、投标人已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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