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石化安庆分公司生产装置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合规性整改(二)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4-08-03

中石化安庆分公司生产装置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合规性整改(二)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生产装置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合规性整改(二)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以《关于生产装置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合规性整改(二)基础工程设计的批复》(安庆分公司技〔2024〕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中石化安庆分公司生产装置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合规性整改(二)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登录后查看)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550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整个项目的安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以及应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零星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19年以来有的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额≥3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额≥3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8月5日 16 时00 分 。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 09 时00 分。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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