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三溪口自来水有限公司青江佳苑(北区)远程抄表系统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05项目编号:FJBW
项目名称:青江佳苑(北区)远程抄表系统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29.556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556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询价保证金 |
1 |
青江佳苑(北区)远程抄表系统安装 |
1421 |
295568 |
台 |
工业 |
否 |
29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有):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补充说明: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 应 商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询价通知书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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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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