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庐山市西牯岭矿山开发项目取水工程招标公告

2024-08-06
庐山市西牯岭矿山开发项目取水工程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庐山市西牯岭矿山开发项目取水工程施工已由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308-360483-04-01-51754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九江市庐山市温泉镇钱湖村。
2.2招标金额:招标控制价为7982037.36元。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图纸清淤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4年8月 6 日至 2024年 9 月 2 日止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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