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管子分厂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十一厂房加固施工招标公告
2024-08-07本招标项目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管子分厂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十一厂房加固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管子分厂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十一厂房加固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309号,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3建设规模: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房现有二跨和三跨的吊车梁维修,对原有十一厂房B、C、D轴所有钢柱的基础进行加固,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总工期:31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专业承包工程),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针对本项目出具“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7日9时00分至2024年8月13日9时00分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