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华街(高园路~K2+587.402)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2024-08-06
一、招标条件 | |||||||||
苏华街(高园路~K2+587.402)市政工程已经由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备案。招标人为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苏华街(高园路~K2+587.402)市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苏溪镇苏华街 2.工程规模:新增沥青道路面积约12500m2、人行道面积约6160m2、安砌侧、平石,雨水管管道总长约1186m、污水管管道总长约173m、雨水检查井27座、污水检查井5座、雨水口40座、跨径20m 预制空心板桥梁一座、悬臂式挡土墙193m、临时护栏257m及相应土石方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1、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接受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且该投标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5、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6、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9、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金华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金华市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10、(1)当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投标人为3-12名时,全部为正式投标人。(2)当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投标人为13名及以上时,由推荐委员会票决推荐按M×8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确定A个“推荐的投标人”(最少12家,最多30家),M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投标人数,A为“推荐的投标人”数量;确定正式投标人方式:①当3≤E≤20时,全部为正式投标人。②当E≥21时,采用随机抽签淘汰方式,抽签淘汰“E-20”个“推荐的投标人”,剩余的均为正式投标人。E为确定的“推荐的投标人”数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本项目采用评标定标分离,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召开前不需要对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质询;定标委员会在票决前不需要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面试; 12、为便于投标人线上递交“推荐、定标申报资料”,本项目同时发布两个招标公告,分别为项目1和项目2。项目1发布的招标公告(不见面电子标,项目名称为:苏华街(高园路~K2+587.402)市政工程为实际线上交易项目;项目2发布的招标公告(不见面电子标,项目名称为:辅助演示苏华街(高园路~K2+587.402)市政工程仅作为项目1“推荐、定标申报资料”递交的辅助项目。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的上传以义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发布的“项目1”为准,开标过程中所有活动均应通过项目1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 13、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网上递交并解密项目2的电子投标文件(即为项目1的“推荐、定标申报资料”,下同)。 14、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联合体具体要求:不接受 。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时30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