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伊宁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及资源化再利用项目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2024-08-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宁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及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已由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促进局以霍特发改投资【2023】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0%地方自筹20.0%,项目法人代表为潘熹,招标人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 2.项目规模:项目建设伊宁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南台子沟生态修复及再生水调蓄水库工程。包括(1)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建设DN500输水管道5400m,水平潜流湿地42000 ㎡,挺水植物种植面积42000㎡,及配套建设提升泵房1座、在线监测系统2套等。(2)南台子沟生态修复及再生水调蓄水库工程:新建南台子沟再生水调蓄水库1座,拦河蓄水坝4 座,新增生态护坡面积 103923㎡, 包括沉水植物带21000㎡, 挺水植物带15600㎡,新增蓄水容量180万m3。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A6540003917003644001002 新疆伊宁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及资源化再利用项目二标段(监理) 301 南台子沟再生水调蓄水库工程:新建南台子沟再生水调蓄水库1座,拦河蓄水坝4 座,新增生态护坡面积103923㎡, 包括沉水植物带21000㎡, 挺水植物带15600㎡,新增蓄水容量180万m3。(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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