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甲骨文(芯云)人工智能未来应用中心办公楼装饰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甲骨文(芯云)人工智能未来应用中心办公楼装饰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甲骨文(芯云)人工智能未来应用中心办公楼装饰工程 锡新行审投备[2024]7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与净慧西道交叉口东北100米汇业商务广场2#楼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6586.73㎡,建筑占地面积1558.81,主体框架结构,地上5层,建筑高度23.10m,外装饰玻璃幕墙,建筑类别:办公建筑。本装修项目内容明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水电空调改造以及相关其他配套设施,总投资额3300万。
2.1.3合同估算价:240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8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09月18日 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09月18日 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03月17日 17:00
2.1.5其他:(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2015 新标准)一级]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在职员工;(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投标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特别提醒: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2.1.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及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3)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品牌表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本工程设计(平面图设计、深化效果图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等)、工程施工(所有区域内装饰装修施工、水电改造施工、综合布线施工、配套消防水系统改造、配套消防电系统改造、配套消防排烟系统改造、配套暖通工程施工、配套监控智能化系统施工、屋顶景观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不含办公家具)、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投标人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经营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各方均必须提供),且具备下列资质:(A)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2015 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2015 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财务要求:/ 至/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790万元的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业绩。(注: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非项目章、科室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790万元的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业绩。(注: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非项目章、科室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

☑ 自2022年08月0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3年08月07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4年05月0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7日 14:00 时至2024年08月12日 23:59 时(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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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