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邱庄综合污水处理厂碳酸氢钠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8-071、项目名称:大邱庄综合污水处理厂碳酸氢钠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项目内容:
药剂名称 |
预估需求量(吨) |
最大存储量 |
碳酸氢钠 |
700 |
最大存储量30吨 |
二、项目限价
投标报价上限为单价:人民币2800元/吨。
三、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所投产品最近三个月内有CMA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票据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单位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4、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所投产品的代理(经销)证书或生产厂家(生产企业)授权书(同时需附生产厂家所投产品的生产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等)、有效期内的生产商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等;
6、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日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惩戒名 单中,不得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
7、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按投标格式要求提供合同付款账期确认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及投标文件要求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8月14日13:30前;
2、文件售价:300元整,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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