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绵竹市马尾河吉祥寺至北二环公路桥段生态整治项目一期工程)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08-07三 、 工程概况 : 综合治理河长 3.983KM,新建护岸总长7.965km,河道疏浚长度3.983km,新建穿堤箱涵2座,新建排水涵管8处,新建下河梯步26处、固床堰(跌坎)维修4座、改建汉九渠渡槽1座、新建、整治桥梁3座,配套设置水标尺4处 。
四、服务周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 30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并交付地灾评估报告 。
五、服务内容: 1、充分收集评估区地质环境资料,研究评估区范围内的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条件以及人类工程活动,分析地质环境条件与地质灾害发生、发育的内在联系。
2、调查评估区内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规模、活动性及危害性,通过对危害对象、危害程度的调查,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并对潜在的地质灾害作出评述。
3、结合工程场地地质条件及工程类型,分析绵竹市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绵竹市马尾河吉祥寺至北二环公路桥段生态整治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环境与工程之间的相互影响,预测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评估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受灾类型及危险性。
4、在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对绵竹市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绵竹市马尾河吉祥寺至北二环公路桥段生态整治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用地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划分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确定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评价建设场地的适宜性。
5、针对工程建设特点及其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及危险程度,提出有针对性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
六、技术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的 地灾评估 规范和标准,并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
七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8 .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违反行业、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为;
9.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施工企业还须提供入川备案证明材料;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 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 8 月 8 日 09:00:00至2024年 8 月 13 日获取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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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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