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80万吨每年乙二醇工程项目污水及零排放装置地沟改造(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2024-08-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项目污水及零排放装置地沟改造(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采购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项目污水及零排放装置地沟改造(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采购及安装(招标编号:0866-24B2SXQY0618

2、项目概况: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榆林化学”)是陕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负责陕煤集团“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简称“示范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营,是陕煤集团立足陕北的资源优势,从将陕北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推动陕北能源化工基地产业升级出发,谋划的特大型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位于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平方公里。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拟选1家供应商与招标人签署采购合同,具体供货以买方通知为准。

本次招标采购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一批(包含安装费用),物资详见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专利费、材料费(含软件费)、制造费、检测和检验费、培训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包含验收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文件资料费(含各种证书费)、包装费、至本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和保险费、装车费、现场保管费、技术服务费、现场服务费、13%增值税、其他税费(含进口相关的一切税费)等所有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或承担其他任何费用。详细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技术要求为准。

4、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5、交货期:合同签订50天内所有管道安装验收完成。

6、质保期:合同全部物资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2份及以上类似项目钢骨架复合管(单项合同累计结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生产供货业绩,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含清单、品种、规格、数量)、合同金额、技术指标、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或提供有效的近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各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8月7日9时00分至2024年8月13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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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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